作者:林兆龍,高建勛
摘要:2017年底,我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主要配套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更好的規范指引轉基因作物產業化,但仍然存在轉基因作物安全評價機制的科學性不明確、產業化審批管理規范太嚴格、產品進口審批制度規范不足、違法監管執行不力等問題;為此,我國轉基因作物產業化過程中應該完善轉基因作物安全評價體系、優化產業化審批管理制度、嚴格進口管理制度、加強監管和執法等具體風險防控措施,從而為我國轉基因作物產業化的順利推進提供安全保障。
發文機構:莆田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福州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轉基因產業化法律保障規范過度規范不足適度控制原則
分類號: F124.3[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