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海燕
摘要:現在我國在社會救助這一層面上,政府所能給予的職能表現出來是'提供'。這應劃分為舊式的被動救濟形式,實際上是對國民經濟進行二次分配。當代社會的大潮下,社會救助要實現從被動到主動的質的飛躍,而政府能做的,是在'供給'后再度'調整',例如:調節單人、制度和社會的經濟情形。
發文機構:重慶青年職業技術學院公共管理系
關鍵詞:精準扶貧低保制度協同共治
分類號: F323.8[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