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穎欣
摘要:現階段我國的金融扶貧制度由于缺少法律法規的規范,使得扶貧工作的效率低,扶貧對象缺少針對性和完善的篩選條件,扶貧內容以經濟利益為主。為了改善當前狀況,應該將緊緊把握扶貧的'準'和'精',并且不斷推出扶貧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農村金融扶貧工作的進行。
發文機構:河北工程大學
關鍵詞:金融扶貧法律制度創新
分類號: D922.4[政治法律—法學]F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