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靜
摘要:農村社會在改革開放后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村內部已經開始分化。在一定的市場沖擊下,分化的農民往往在利益的訴求上保持一致,這都基于合作組織之間、農民之間的聯合。伴隨著不斷分化的農業,基于農民的異質性要求,讓合作組織機構有更多的目的,更多的層次。本文對韓國的基層合作組織的發展歷史進行了分析,對防止農民合作組織機構發生異化的方法進行了歸納,同時對農民階層發生經營分化以及異層分化進行了研究,得出了實現分利、合作、互補、共贏是合作組織與合作組織之間、合作組織與農民之間要達到的最佳狀態的結論,以期為廣大農村合作組織機構的建設提供幫助。
發文機構:貴州商學院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民合作組織階層分化經營分化
分類號: F321.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