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蒼永東
摘要:自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我國實施村民自治制度以來,發源于“生產隊”的村民小組逐漸成為村民內心最為認同的鄉村自治組織,改善了鄉村治理的結構和效果。然而,“合村并組”的不斷深入弱化了村民小組的自治效能,因此應客觀認識和重新審視村民小組的價值所在,充分發揮村民小組在村鎮兩級組織與村民之間的節點作用,以降低鄉村治理的難度并有序推進新農村建設。
發文機構:鹽城師范學院
關鍵詞:村民小組鄉村治理功能路徑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