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韓楠
摘要:農村宅基地繼承制度改革是新一輪土地改革的應有之義。保護公民的宅基地繼承權,實現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全面繼承,政府必須未雨綢繆,做好改革的風險預警和防范工作:防范集體耕地流失的風險;防范農戶一戶多宅的風險;防范農民利益受損的風險;防范鄉村倫理破壞的風險;防范新型城鎮化延緩的風險。
發文機構:新鄉學院商學院
關鍵詞:農村宅基地繼承制度風險防范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