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20年第1期127-133,160共8頁

    孔“樂”之我見

    作者:韋正春

    摘要:孔子對于"樂"的論述是中國一個美學思想的源流,樂是音樂,樂是由藝術而產生的快感。孔子提出禮樂并舉的思想,將"樂"之作用提升到教化人心、調節社會次序的高度。其希望通過樂教來恢復禮治,從而溝通審美和道德之路,形成倫理規范,從而恢復到周禮制度。因此,"樂"不僅僅是一種娛樂或審美活動,而是其倫理道德的載體或實現方式。

    發文機構:貴州師范大學文學院

    關鍵詞:孔子

    分類號: I299[文學—中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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