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波
摘要:我國精準扶貧正處于脫貧攻堅時期,精準扶貧的目標是到2020年消除絕對貧困,實現貧困戶“兩不愁三保障”的貧困退出標準,從而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摘帽。結合貧困村治理主體和治理對象關系,即村干部、駐村干部、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及其相互間關系,建構貧困村治理網絡結構,行動者的行動受結構位置和行動者個體理性共同影響。在貧困村治理網絡結構中,村干部和駐村干部作為治理主體是結構中間位置,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分別處于結構中心位置和邊緣位置,村干部、駐村干部、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形成差異性的結構關系,表現為“行為性強聯結關系”“結構性強聯結關系”“結構性弱聯結關系”和“行為性弱聯結關系”。同時,由于圍繞貧困戶脫貧的壓力型目標,使貧困村治理呈現出中心式治理的結構特征。貧困村中心式治理特征的優化,關鍵是發揮貧困戶的主體性地位,提升非貧困戶的參與性,強化村干部的治理角色,從而實現貧困村的治理有效。
發文機構:華中師范大學社會學院
關鍵詞:精準扶貧貧困村治理網絡結構結構位置中心式治理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governance network structure of poverty-stricken villagesstructure positioncentral governance
分類號: C913.7[經濟管理][社會學]F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