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廣文
摘要:新中國成立70年來,鄉村社會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鄉土中國”,呈現出“新鄉土中國”的發展樣貌。基于對中國西部地區高柏鎮鄉村社會70年發展變革現實社會形態的呈現,借助對制度變遷理論中關于社會秩序議題的認知,把變革之中鄉村社會秩序的構筑與形塑放在一個具有一定社會結構和網絡關系的特定鄉間聚落社會空間中,以考察村民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鄉村組織),群體(鄉村組織)與群體(鄉村組織)之間,基于特定社會處境或利益訴求,展開不同互動形態和關系連接,去理解和分析當鄉村社會傳統的村落團結維系“遭遇”外來的行政性力量“嵌入”時,鄉村社會原有的秩序形態如何適應并整合新的外來力量,進而內外兩種力量相互之間進行著怎樣的一系列互構和博弈,并最終形塑了鄉村的社會團結和秩序維系及其變遷。研究得出:當外來的行政嵌入型秩序之力量(國家政權的制度法規建設與政策施政倡導、鄉鎮政權的行政命令與施政干預、駐村鄉鎮干部的村治行為等),進入到鄉村社會的日常生產生活實踐中,并與村莊內生型秩序之恒定準則和樣態(家庭及其家族、人際關系與人情往來、村落規范與村莊權威、村民小組與村級組織等),在村莊這一現實場景中遭遇,并轉而進行著一系列的互構和博弈時,鄉村社會里既存的兩種場域形態——村頭公共輿論場(非正式組織化的)和村莊紅白喜事場(正式組織化的),構成了鄉村社會中外來的行政嵌入型秩序與村莊內生型秩序之力量互動整合的主要場域,也成為調試外嵌性秩序與內生型傳統這兩股不同的地方性社會秩序維系的主要力量源,并最終構筑起了鄉村社會日常的秩序維系與團結基礎。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 西北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新鄉土中國社會團結內生型秩序行政嵌入型秩序new native Chinasocial unityendogenous orderadministrative embedded order
分類號: D422.7[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