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9年第1期128-136,共9頁

    地權結構和村莊民主對農戶林業投入的影響

    作者:任洋,Jari Kuuluvainen,姚順波,薛彩霞,楊柳

    摘要:在民主實施集體林權改革的要求下,通過中國南方集體林區658戶農戶調研數據,運用兩步法Double-Hurdle模型重點研究林地產權結構優化及村莊民主程序對農戶林業投入的影響。研究發現林地使用權與處置權優化具有顯著的投資激勵效應,而林地使用權的投資激勵效用不顯著。更重要的是,村莊民主能夠顯著正向調節投資激勵效應,主要是林地通過使用權與處置權發揮作用的。可能的解釋為村莊民主程序能夠顯著增強農戶對林地使用權與處置權的感知、認知與信心。基于研究結論,提出三個方面政策啟示:(1)雖然新一輪改革具有一定的投資激勵效應,但是法律與制度層面的林地產權制度并未完全落實,基層政府仍有進一步優化和推進改革配套政策有效落實的空間,尤其是要重視林農收益權的提升;(2)相關管理部門須進一步引導農戶正確、充分地認知其對于自身林地資源享有的權利,增強農戶對林地產權的認知與信心,以加強政策效能;(3)政府仍需推進村莊民主制度建設,加強農民在村莊公共事務決策中的話語權,運用村莊民主程序顯化基層群眾的政策需求,以輔助政府進行有效的政策供給。

    發文機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資源經濟與環境管理研究中心 赫爾辛基大學林業科學學院

    關鍵詞:林權改革產權結構村莊民主林業投入forest tenure reformproperty rights structurevillage democracyforestry inputs

    分類號: F326.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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