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應晨林,賀京周
摘要:農地污染防治對保護耕地資源、保障農產品質量、修復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基于"系統論"的分析框架,對農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適用性進行剖析,發現制度理論缺失和完備性不足是掣肘制度適用和發展的重要障礙。目前我國農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存在主導思想落后、制度建設缺乏嚴密性、制度系統過于框架化等問題,因此,可通過樹立態勢感知和動態監測的防治理念,堅持過程控制中精準治理的思路與原則,建立農地污染防控的農民教育制度體系,來提高我國農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有效性。
發文機構: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 西安交通大學城市學院 西安交通大學體育中心
關鍵詞:農地污染防治跟蹤管理制度系統論farml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tracking management systemprecise governancesystem theory
分類號: D922.683[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