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沖
摘要:農村土地所有制改革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關鍵,在制度層面農村發展正受制于土地制度改革。對當前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進行分析,認為集體所有制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有所有制形態,曾根據生產力發展狀況進行調整,其中使用權的放權私有有效提高了生產效率。在當前,土地權屬關系往往被嚴格限制在本村居民的政策底線約束下,土地集體所有制存在組織架構內部沖突、集體權利與成員權利沖突、承包權與經營權沖突等弊端,限制了土地資源配置效率,不利于農村發展。未來"三權分置"改革應在堅持集體所有制的大前提下,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賦予農民充分的土地處分權,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的基本經營制度。
發文機構: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關鍵詞:土地制度改革集體所有制三權分置land system reformcollective ownershipthree rural land rights
分類號: F30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