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8年第5期9-17,共9頁

    集體永佃制:理論基礎、制度內涵與實現途徑

    作者:王艷西

    摘要:在"效率"和"公平"相互作用下,我國農村土地制度依次經歷了"農民私有""共有共用"和"共有私用"三個階段。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共有私用"導致農民集體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無法有效實現,同時也制約了農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在追求"效率"過程中,"共有私用"已事實上演變為"按份共有"。但"按份共有"與集體所有制法理上存在沖突。為平衡這一沖突并貫徹落實"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基本政策精神,我們提出應實行集體永佃制:集體經濟組織享有土地集體所有權,現有的農戶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合并為永佃權;通過集體收益的二次分配實現"公平",而土地經營權的市場化流轉則有利于實現"效率"。為更好實現集體所有權,應逐漸構建農民集體成員市場化進出機制以及兼顧集體經濟發展與農民財產性收益增加的收益分配機制,還要積極探索集體永佃制下以股份制為基礎、以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的土地經營模式:農戶土地托管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混合股份制以及農戶土地回購制。

    發文機構:四川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按份共有集體永佃制股份制collective ownership of rural landshare by sharecollective tenancy systemshareholding system

    分類號: F30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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