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8年第4期1-11,共11頁

    農地“三權分置”改革的法理闡析與路徑選擇

    作者:張富利

    摘要:中國的農村土地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制度安排上長期存在著效率優先于公平的價值取向。以"兩權分離"為代表的既往農地法律制度建構,著重"分"而忽略"統",在發展中與憲法預設的軌道出現了偏差。在此背景下,旨在回應現實需求、推進農地流轉的"三權分置"改革應時而出。"三權分置"的制度設計中,其最重要的核心功能是將原來并不具有經濟屬性的農地承包權價值化,將具有強烈身份色彩的農地承包權轉化為個體所占有集體所有權份額的權利。農地"三權分置"的試點實踐中,出現了諸多現實難題。未來的制度設計中,應警惕"日本陷阱",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落實土地集體所有權,在法律、法規以及實施辦法上進一步做出細化,健全農村土地產權制度,以化解"三權分置"在現實實踐中所遭遇的諸多難題。

    發文機構:復旦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兩權分離三權分置法理解讀權能構造separation of the two rightsseparation of the three rightslegal interpretationpower structure

    分類號: F30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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