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8年第1期27-33,共7頁

    農地產權制度與征地補償制度關聯互動改革

    作者:劉靈輝

    摘要:清晰界定農地產權體系構成以及單項權利的主體歸屬,科學測算單項權利的功能價值,剝離單項權利之間的價值交叉,據此確定征地補償標準與收益分配,實現農地產權制度與征地補償制度關聯互動改革,具有理論與現實的合理性。同時,農民行使不同類型的土地處分權會誘發農地權利的差異化變動,造成農地權利在多個利益主體之間產生事實上的分割共享或者權利歸屬主體發生徹底轉移。另外,農民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是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理應作為遺產被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亦會導致農地權利主體歸屬的轉移。因此,在土地征收時,其他單位、個人通過市場交易或者繼承獲得的農地權利會隨之喪失,他們應享有征地補償收益分配請求權。故而,充分考慮土地處分、土地繼承對征地補償收益分配格局的影響,亦是農地產權制度與征地補償制度關聯互動改革不容忽視的問題。

    發文機構:電子科技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地產權體系征地補償標準收益分配格局土地處分權土地繼承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 systemland requisition compensation standardincome distribution patternright of land disposalland inheritance right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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