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鐘桂荔,夏英
摘要:運用訪談的方法,通過對云南省大理市8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村進行實地調查研究,重點回答了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如何改"以及"改革后如何實現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研究發現,大理市實施各項改革任務中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具體改革經驗為:堅持不打破原組織界限的原則,在組、自然村、村三級各自建立股份經濟合作社;清產核資采用原值評估方法;成員資格界定堅持承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股權設置特別是貢獻股的設置因村制宜,并非整齊劃一;股權管理模式選擇不一,靜態管理更有利于賦予完整的產權權能;在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體制上,條件成熟的地方優先探索政社分離。改革后,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根據不同的資產類型采用不同的經營方法發展集體經濟。集體經濟收益有所提高,但若沒有發展產業,集體經濟增長的空間不大,還需進一步探索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路子。
發文機構: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政社分離集體經濟collective assetsproperty rightsseparation of politics and economicscollective economy
分類號: F323.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