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7年第6期139-146,共8頁

    農村項目落地后各主體利益失衡及成因——以M縣L移民村農業生產項目為例

    作者:王泗通,孫良順

    摘要:當前項目制已經成為國家治理的一種重要手段,大量的項目資金能夠在多個層面提升農村經濟社會以及文化的發展。在"項目治國"的背景下,移民村生產項目扶持逐漸成為移民后期扶持的重要舉措。實地調查發現,M縣L移民村農業生產項目落地后,實現了名義上的合理性,但村干部借助項目扶持名義,將項目扶持的相關加工設備私有化,成為項目的最大受益者;移民只享有項目最基本的資源扶持,貧困移民群體更是被弱化甚至被忽視。究其原因:一是村干部通過權力運作與資源約束,他們既是項目的"爭取者",又是項目利益的最終"分配者";二是移民在收入增加的情況下選擇集體沉默和漠視村中事務,為村干部持續專享項目利益提供現實條件。因此,需要從完善制度設計和建立村內外監督機制、調動村民參與項目的積極性和發揮貧困群體的主觀能動性兩個方面予以破解優化。

    發文機構: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項目落地利益私有化村干部移民project landingprivatization of interestsvillage cadreimmigrant

    分類號: C912.82[經濟管理][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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