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利花,楊永福,李全新
摘要:耕地是糧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保護已有的耕地,平衡好耕地與其他行業發展對土地需求之間的矛盾,激發地方政府、農戶與農村集體耕地保護的積極性,是目前亟需解決的問題。以湖南省作為研究區域,測算出湖南省耕地盈余、耕地赤字的市域均為7個。耕地赤字的市域將耕地保護的任務轉嫁給了耕地盈余市域,需要對耕地盈余市域支付補償。采用機會成本法,測算出地方政府耕地保護的補償標準為7.1萬元/公頃。其中,耕地赤字最嚴重的為長沙市,耕地標準面積赤字量為108.56×10^3公頃,需要支付的補償額度為77.08億元。耕地盈余最大的為常德市,耕地標準面積盈余量為162.72×10^3公頃,需要接受的補償額度為115.53億元。以耕地資源價值分類為基礎,采用當量因子法、替代法等方法,測算出湖南省耕地資源的生態價值、社會價值分別為19.18萬元/公頃和107.51萬元/公頃,并引入政府支付能力指數和區域社會發展階段系數進行動態修正,以該值為依據,測算出湖南省農戶和農村集體耕地保護的補償標準為28.87萬元/公頃。以期為地方政府制定切實可行的耕地保護補償政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
發文機構:中山大學廣東決策科學研究院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
關鍵詞:糧食安全耕地保護補償標準food securityarable land protectionstandard compensation
分類號: F301.2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