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楠
摘要: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至今,我國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事件依舊頻發,《食品安全法》在農村地區的實施效果遠不如城市。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長期以來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和農村居民自身生活習慣等問題外,更主要的是《食品安全法》作為一部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施的法律,其明顯缺乏專門針對農村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配套制度,從而使該法在廣大農村地區實施的過程中監管能力明顯不足。據此,提出構建食品安全監管在農村地區的配套制度,加強技術監管和信息化管理以及充分發揮社會共治等建議。
發文機構: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
關鍵詞:技術監管配套制度備案制度農村食品市場technical supervisionmatching systemfiling systemrural food market
分類號: F426.8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