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謙
摘要:強化農民參與以構建共治式土地整理監管是改善相關政府治理活動的必要舉措,農民認知程度的高低往往決定了其參與監管所需參與能力的水平。可通過對樣本地區農民相關認知狀況進行訪談式問卷調查,從便于農民參與監管的目標導向出發,來研究監管主體、監管責任主體、農民參與監管相關法律規范可能的設定途徑,進而有針對性地厘清我國土地整理監管制度可行的構建方向。應基于農民對土地整理監管主體、監管責任主體和參與監管的認知狀況,分別設定專門監管和多方參與監管規范、階段性監管中的差異化責任主體規范、參與模式和參與保障規范。
發文機構:西南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土地整理監管農民認知監管主體監管責任主體參與監管land consolidation supervisionfarmers' cognitive statusregulatory subjectregulatory responsibility subjectparticipation in supervision
分類號: F301.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