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谷小勇,張巍巍
摘要:近年來,各級政府在制定、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政策過程中存在過度重視工商資本農企、不重視在鄉小農的新型農業職業化培育、對農民合作社扶持過度及對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的經營方式定位不清等問題。學界對此進行了探討并給出了一些政策建議,但一些研究結論有失偏頗,應予以矯正。通過調研分析認為,政府應恢復工商資本農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地位,積極培育在鄉小農為新型農業職業農民,消減和調整對農民合作社的扶持,促進種養大戶規模化經營和家庭農場集約化經營,以規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建立,充分發揮其對我國農業發展的正面帶動作用,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發文機構:安徽大學農村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 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民合作社培育政策新型職業農民家庭農場new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ubjectfarmer cooperativenurturing policynew agricutural professional farmerfamily farms
分類號: F306[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