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4年第6期143-148,共6頁

    《種子法》修改中的立法技術問題探究

    作者:李媛輝

    摘要:現行《種子法》自2000年施行以來,在規范和推動我國種業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現實需要,亟待從立法技術的角度予以修改。《種子法》法律規范結構存在的問題是:法律規范邏輯結構不完整,規范內容與刑法條文銜接不暢,責任條文排列順序不合理。《種子法》法律語言技術存在的問題是:法律規范表達不嚴謹不準確,表達自相矛盾,容易產生歧義,表達不清晰、不簡練。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是:嚴格按照立法技術標準,規范法律條文的邏輯結構、編排順序和語言表達。

    發文機構:北京林業大學人文學院

    關鍵詞:《種子法》立法技術法律規范結構立法語言Seed Lawmodificationlegislative techniquelegal norms structurelegislative language

    分類號: DF413.1[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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