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萍,張紅霄,彭曉民,王明鏡
摘要:利用2011年江西省6個案例村農戶調查數據,以"分山到戶"后的農戶造林為研究對象,在描述、比較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前后案例村農戶造林活動的基礎上,重點分析了制度因素對農戶造林意愿與行為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內容完整而排他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戶造林意愿的根本原因,林業稅費減免、林業補貼制度促使農戶造林意愿轉化為造林行為,林權流轉、抵押制度緩解了林地、資金等生產要素對農戶造林活動的約束,但制度供給顯著不足。而限額采伐制度則增加了農戶營林成本,并對森林質量有一定影響。
發文機構: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江西省安福縣林業局
關鍵詞:農戶造林產權林業稅費林權流轉、抵押限額采伐afforestating farmersproperty rightsforestry taxationforestry tenure transfer and mortgageforest cutting quota
分類號: F316.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