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國強
摘要: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要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和責任追究制度。在我國公共管理中,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形成事實上的委托代理關系,中央政府的法律政策需要通過地方政府的行政決策進行貫徹,在此過程中,地方政府享有相當寬泛的裁量空間。但是,這種行政決策裁量權在運行中受到干部晉升標準、利益集團干擾、官員風險規避等多種因素干擾,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偏離。有必要通過公法的制度性安排,促使其良性運行。
發文機構: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
關鍵詞:行政決策裁量權地方政府行政官員administrative policy-makingdiscretionlocal governmentadministrator
分類號: F407.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