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斯敏
摘要:回顧鄉村治理結構變化的歷史過程,農村社會結構以及不同治理主體間關系發生了很大變化。多中心鄉村治理格局正在成為目前中國農村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主要方式。農村社會組織作為治理活動中的重要主體,在協調不同治理主體關系、實現村民利益有效表達、推動農村社區民主意識形成等方面發揮著關鍵性作用。由于自然嵌入農村社會結構,農村社會組織通過組織運作實現了不同治理主體的廣泛參與,這與目前鄉村多中心治理格局目標相得益彰。鄉村治理過程顯然需要組織運作機制與傳統村民自治機制有機結合。因此,農村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其社會功能,并與農村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個體等治理主體相互合作協商是解決目前農村社會治理困境的主要出路。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
關鍵詞:鄉村治理農村社會組織多中心治理rural governance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smulti-centre governance
分類號: C192.21[社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