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勇軍,朱月娟
摘要:累積投票制作為一種投票機制,其在立法上的確立有助于提高中小股東選出代表其利益的董事或監事的可能性,從而有效制衡控股股東的濫權行為。但這僅僅是一種可能性的提高,并不意味著必然選出代表中小股東利益之董事和監事。而要實現該制度的價值和可能性的提高,有待于完善股東參與機制,引導股權適度分散,吸引股東積極參與選舉管理者的投票,從而提高中小股東選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管理者的可能性,實現中小股東對控股股東在公司治理層面的制衡。
發文機構: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 安徽財經大學中國合作社研究院
關鍵詞:累積投票制性質價值控股股東中小股東cumulative votingessencevaluecontrolling shareholderminority shareholder
分類號: DF411.91[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