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恪
摘要: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在我國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而如何保證并提高判決的權威性則是其中一項子命題。一般而言,生效判決是國家審判機關適用法律對爭議問題所作出的最終決定,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但是,在目前的訴訟活動中,判決在作出之前可能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在生效后缺乏安定性,降低了生效判決的權威性。因此,作者擬從刑事訴訟法角度,淺談我國刑事訴訟活動中生效判決權威性的相關要件,分析目前生效判決權威性缺失的現狀,并提出一些完善措施。
發文機構:西北政法大學
關鍵詞:生效判決權威性禁止雙重危險規則現狀完善手段authority of a judgmentrule against double jeopardycurrent situationmethod
分類號: D901[政治法律—法學理論][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