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遠雄,陳文江
摘要:農民合作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必然選擇,對農民的利益和社會穩定都有重要意義。學術界對于中國“農民必須合作才有出路”基本達成共識,但對于農民合作是否現實可能卻存在“善分”和“善合”的爭論。根據布迪厄的實踐理論,農民合作是實踐活動,存在時空性、緊迫性和特有的運作邏輯。分化的農民在不同合作場域中的關系系統、相對位置和資本具有差異,加上對農民合作慣習的認識、判斷、體會、策略不一,農民合作在實踐的不同層面、領域和環節就表現出多元化特征。實踐理論可以給農民合作的相關政策一定理論支撐,確立農民合作相對的獨立性,提升農民合作制度的地位。因此,要區別對待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去發揮農民的自主性,在實踐中去尋找農民合作的生機。
發文機構:蘭州大學哲學社會學院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
關鍵詞:農民合作布迪厄實踐理論場域慣習因地制宜farmerscooperationpracticefieldhabitusin accordance with local conditions
分類號: F312.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