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金蘭,閆浩春,劉韜,劉佳,趙春芝
摘要:在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下,水泥企業需要采取減排措施,制定碳中和計劃。水泥企業的碳中和路徑應從降低碳排放總量、制定監測并精確核算、減排技術應用等方面著手,以期在組織層次上清除生產碳排放從而達到零排放。
發文機構: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碳排放碳中和水泥企業carbon emissioncarbon neutralitycement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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