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霍敬裕,顧安祥
摘要:根據2019年《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中“切實履行裁決職責,重點做好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等方面的行政裁決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精神,文章針對自然資源權屬爭議兼具公益性和私益性等特征,結合行政裁決實踐中存在的缺乏恰當制度導致難以最大限度發揮優勢等問題,對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行政裁決的特點及其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訪等權屬爭議處置方式并存的現狀等進行剖析,提出統一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行政裁決立法對策建議。強調應基于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對自然資源管理職能的重新定位,立足我國自然資源產權管理實際,兼顧不同類型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的共性與個性特點,避免爭議救濟“一刀切”等傾向。
發文機構:合肥工業大學
關鍵詞:自然資源產權行政裁決爭議natural resourcesproperty rightsadministrative adjudicationdisputes
分類號: F062.1[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DF31[政治法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