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日化 · 2018年第3期29-31,共3頁

    淺析化妝品監管的法律適用

    作者:任宏強

    摘要:案例某美容店因發生化妝品不良反應而被消費者舉報,轄區食藥監局的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查獲了若干無標簽標識的面膜,當事人也無法提供可以說明購貨來源的有效證據。監管習慣此類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屢見不鮮,其危害不容小覷。各監管部門在執法實踐中有各自不同的監管習慣,所適用的法律法規也有不同:一般原質監和工商部門分別在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的監管中以適用《產品質量法》為主;衛生行政部門和原食藥監管部門在監管中以適用《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為主。

    發文機構:河南省沁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鍵詞:《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監管部門法律法規《產品質量法》衛生行政部門不良反應標簽標識現場檢查

    分類號: TQ658[化學工程—精細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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