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商論 · 2020年第11期99-101,共3頁

    小米集團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動因及影響研究

    作者:宋羅越

    摘要:本文以港交所上市的首家采用雙重股權結構的公司小米集團為例,研究其采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動因及影響。并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發展提出建議,以期為其他企業提供經驗借鑒,同時有助于市場完善監管并加強各項配套制度建設。

    發文機構:江西農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不同投票權雙層股權結構同股不同權小米different voting rightstwo-tier ownership structuresame shares with different rightsXiaomi

    分類號: F830[經濟管理—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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