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碩
摘要:目前,我國一些公司內部控制審計缺乏明確的責任主體、有效的內部執行與外部監管,從而導致了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實質性,甚至有時會出現虛假披露的現象。企業出于各種因素,對于內部控制的審計結果往往拒絕或者進行粉飾后才披露,這對于外部投資者而言,信息的不對稱將會誤導投資者進行錯誤的投資,從而導致資金的虧損與市場競爭的不公平,直接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優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應該采取與上述問題相應的對策,加強法制建設,保證法律執行力,企業也應積極構建內部控制制度。
發文機構:南京審計大學
關鍵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監管體系internal controlinformation disclosureregulatory system
分類號: F239[經濟管理—會計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