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娣
摘要:我國《商標法》第十三條并沒有提及“淡化”兩字,但結合法釋〔2009〕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定,人們認為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是對淡化的規定,但這樣使得混淆和淡化在現有的法律依據下很難區分。在商品經濟飛速發展的現在,有必要在法律條文和體系上對混淆和淡化做出區分,對于商標反淡化適用的范圍進行確定,才能對商標權進行新觀念上的全面、系統的保護。
發文機構:江南大學
關鍵詞:商標法淡化混淆反不正當競爭法trademark lawdilutionconfusion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分類號: D923.43[政治法律—民商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