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商論 · 2019年第5期115-117,共3頁

    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收益分配的思考

    作者:柳蓓

    摘要: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的重中之重。農民是“三農”問題的核心。2017年8月原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將北京、上海、沈陽、南京等13個城市作為第一批試點,利用集體建設用地開展租賃住房建設。目前,該方案在試點城市開展的項目建成入市的收益分配尤為重要。收益分配是在多方權益主體之間進行的,根據收益分配的形成,對各主體之間的分配關系進行分析。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關系到“三農”問題的有效解決,對保障農民權益、增加農民收入、優化農村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對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各權益主體的分配關系進行探討分析,合理構建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租賃住房收益分配機制。

    發文機構:浙江海洋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集體土地租賃住房收益分配rural collective landleased housingincome distribution

    分類號: T113.541[一般工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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