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正
摘要:當前我國的審計監督體系由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組成,形成了“三位一體”的審計監督模式。但是審計機關在時間安排、人員配備、計劃統籌、物資保障、審計技術應用等許多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審計活動,如果政府審計將內部審計的資源和成果利用起來,作為審計全覆蓋的手段,與政府審計形成資源共享,相互借鑒的監督合力,那將進一步完善審計監督體系。目前,兩種審計監督作用的聯動路徑尚未建立完善,本文根據當前政府審計與內部審計的現狀及差距,分析影響兩者聯動的主要因素。最后嘗試性地提出一些舉措和建議,希望審計全覆蓋能夠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發文機構:南京審計大學
關鍵詞:審計全覆蓋政府審計內部審計聯動audit coveragegovernment auditinternal auditlinkage
分類號: F239[經濟管理—會計學][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