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商論 · 2018年第12期113-116,共4頁

    新常態下的國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問題探討

    作者:趙鋆娜

    摘要:當前,我國經濟向結構更合理、經濟分工更優化的“新常態”發展。國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相伴而生的重要經濟監督制度,理應順應新常態發展的形勢和環境,不斷改革完善,以更好地服務于新常態下的國企內管干部經濟監督需求。本文通過剖析新常態下國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供給與需求的現狀,提出“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創新審計技術方式、改善內部審計環境和提升人員資質”等相關解決對策,解決新常態下國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供給不適應、不及時的問題,促進內審部門從傳統審計向新常態審計的轉型。

    發文機構:南京審計大學

    關鍵詞:新常態國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new normalstate-owned enterprises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分類號: F239[經濟管理—會計學][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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