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商論 · 2016年第2期86-88,共3頁

    從歷史經驗看國家治理構造、監督構造和國家審計的關系

    作者:朱云

    摘要:國家治理構造、監督構造和國家審計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復雜但是具有重要實踐意義的問題。本文通過研究總結唐、明二朝的歷史經驗和三者的構造方式,首先以唐代和明代這兩個中國歷史上具有鮮明特點并且有很大差異的朝代進行分析,以驗證這個理論框架。然后,從制度變遷的角度出發提出引起三者之間關系變化的理論框架。主要結論是:國家治理構造、監督構造和國家審計的關系是受托責任的要求決定其發展方向,博弈均衡的結果決定三者之間具體的關系。

    發文機構:南京審計大學審計與會計學院

    關鍵詞:國家治理監督構造國家審計制度變遷受托責任博弈均衡national governancesupervision structurenational auditinstitutional changefiduciary dutygame equilibrium

    分類號: D03[政治法律—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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