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經營管理 · 2020年第10期23-24,共2頁

    農業農村部門如何接好“宅基地”——以浙江省溫州市為例

    作者:葉蘇達

    摘要:農村宅基地是保障農民安居樂業和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對保護農民權益、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新一輪機構改革和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都明確了農業農村部門承擔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在“三定”方案明確部門職責的基礎上,當前宅基地工作的重心是加快職能交接,確保農民住宅建設用地供應、宅基地分配、農民建房規劃管理等工作連續性和穩定性。農業農村部門如何接好宅基地這個重任?

    發文機構:浙江省溫州市農業農村局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部門職責農民權益宅基地管理三定農村社會穩定農民住宅農村宅基地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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