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色金屬工程 · 2020年第12期I0006-I0006,共1頁

    公私法融合背景下的采礦用地取得制度構建與探索——評《采礦用地取得法律制度》

    作者:葉靜宜

    摘要:礦產資源是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基礎,是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重要保障,采礦工業為我國經濟的建設與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帶動了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民法典》將探礦權、采礦權等內容統籌寫入特權領域,進一步明確了探礦權、采礦權的用益物權性質,使得礦權與土地權之間出現了多樣化的關系,導致采礦用地取得的法律關系愈發復雜。《采礦用地取得法律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7年11月版)一書由黃勝開著寫,作者基于“概念厘定、制度反思、理論探究、經驗借鑒、制度重塑”的研究思路,對我國以及西方國家的采礦用地制度進行梳理、比較、分析,并嘗試對我國的采礦用地取得的法權模式進行重構,對于我國礦業經濟的健康發展以及民法物權的健全完善有著重要的促進及啟示意義。

    發文機構:華東師范大學

    關鍵詞:采礦用地礦業經濟土地權采礦權采礦工業礦產資源探礦權用益物權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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