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丹,李少林
摘要: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是實現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目標的關鍵抓手,始終受到學術界高度關注。排污權交易制度在環境規制逐步走向市場化進程中被推出,其對能源利用效率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將能源利用效率劃分為單要素能源效率和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以2003—2017年28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為樣本,運用雙重差分法考察了排污權交易制度對能源利用效率的影響與作用路徑。研究發現,在運用工具變量克服內生性問題和進行一系列穩健性檢驗后,排污權交易制度能夠顯著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提高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影響機制檢驗表明,排污權交易制度通過提高市場化水平、完善政府與市場關系和提升要素市場發育度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通過綠色創新提高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異質性分析表明,排污權交易制度對衰退型資源型城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降低效果大于成熟型資源型城市,對成長型資源型城市和再生型資源型城市影響不顯著;排污權交易制度對降低非老工業基地城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提升非老工業基地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效應更大。本文為中國因地制宜釋放排污權交易在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制度性紅利提供了經驗證據和政策啟示。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 東北財經大學產業組織與企業組織研究中心
關鍵詞:排污權交易制度能源利用效率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雙重差分法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nergy use efficiencygreen total factor energy efficiencydifference-in-difference
分類號: F124[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