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仁杰,范子英
摘要:在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流動的大背景下,養老保險的“屬地化”管理模式與可持續性之間產生了嚴重沖突,全國統籌成為解決地區間和人際間養老保險不平衡的主要途徑,但是不可避免地會弱化地方政府的征收激勵,降低企業實際繳費率。本文基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改革,利用2008—2012年全國稅收調查數據評估了統籌改革對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率的影響。研究發現:省級統籌會顯著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率,統籌力度越大,影響越明顯。這種效應的大小與地市政府的激勵緊密相關,經濟趕超壓力越大、養老金支付壓力越小的地方,越會在省級統籌后放松養老保險征管。這種效應也與地方政府的操作空間直接相關,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兩種機構征收,統籌后的繳費率下降主要出現在前者;在企業類型上,統籌主要降低了私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和中小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對中央企業和外資企業影響很小。本文的研究結論表明,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必須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為前提,通過構建相應的利益補償機制實現央地間的激勵相容。
發文機構: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養老金統籌征管激勵企業繳費率pension poolingcollection incentivecontribution rate
分類號: F123[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