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曉東
摘要:維護市場公平是監管方的重要職責,也是制定監管政策的前提條件。2014年和2015年,承銷商可以對"首次公開募股"(IPO)的投資者申購進行剔除,從而首次間接獲得配售對象的有限自主選擇權;但自2016年1月起,監管方以維護市場公平為名,對承銷商的剔除行為加以限制,從而事實上取消了配售環節的自主權。本文利用中國特有的信息披露優勢,獲取IPO申購和配售數據以及基金公司傭金分倉數據,對IPO配售行為進行研究。研究發現,基金公司在二級市場支付給承銷商傭金,會顯著提升其在一級市場獲得新股配售的概率;在IPO公司后續市場表現較好或承銷商依賴傭金獲取收入的情況下,二級市場傭金對于獲得配售概率的影響更為顯著。從作用機制看,在市盈率管制條件下,雖然無法通過申購報價提高獲得IPO新股配售的概率,但是通過提高申購數量,基金公司仍可以利用其與承銷商之間的傭金關系在IPO配售中獲得優勢地位。此外,傭金關系對于配售結果的影響主要來自IPO申購剔除比例較高的樣本。而承銷商對于IPO申購的剔除幅度也受到其與基金公司之間傭金水平的影響。本文研究結論表明,在市盈率管制的情況下,二級市場傭金對IPO配售的公平性產生負面影響。
發文機構: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東北財經大學中國內部控制研究中心
關鍵詞:IPO自主配售詢價制傭金關系discretionary allocationbookbuildingcommission
分類號: F832[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