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業經濟 · 2019年第2期23-41,共19頁

    金融結構與非金融企業“去杠桿”

    作者:譚小芬,李源,王可心

    摘要:本文基于2000—2015年47個國家和地區非金融上市企業的財務數據,采用雙向固定效應面板模型考察了金融結構與企業杠桿率之間的關系。結果表明,金融結構與企業杠桿率之間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平均而言,金融結構市場化程度每上升1個百分點,將使企業杠桿率下降0.44個百分點。金融結構市場化程度增加在降低企業整體杠桿率的同時會增加企業債務期限。進一步地,這一關系會在不同國家(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企業間呈現顯著異質性。具體而言:一國(地區)經濟增長對投資依賴程度越低、金融發展程度越高、監管質量越好、信息披露程度越高,金融結構市場化程度增加對企業降杠桿的作用越顯著;金融結構市場化程度增加對企業杠桿率的負向影響在創新型行業中表現得更為明顯;在那些高杠桿、大規模、低盈利、股權集中度較低以及政企關聯較弱的企業,金融結構市場化程度的增強對企業降杠桿的作用更顯著。為推動中國國有企業去杠桿,金融層面需要高度重視資本市場的發展,確保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結構均衡合理,同時宏觀上需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加強監管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微觀上需改善公司治理結構,降低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程度。

    發文機構: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中央財經大學統計與數學學院

    關鍵詞:金融結構非金融企業杠桿率去杠桿金融發展financial structurenon-financial corporate leveragedeleveragingfinancial development

    分類號: F123[經濟管理—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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