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華生,蔡倩,汲錚
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簡政放權力度空前,但回顧歷史上出現過的反復,我們還不能掉以輕心。簡政放權只有合理劃定其邊界,識別冗余程序與必要行政規則的界限,才能避免歷史上“一收就死,一放就亂,亂了再收”的循環,鞏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為此,本文重新梳理政府行政職能,嘗試借助委托代理理論,構建政府—申請者的兩層次模型,來探尋簡政放權的邊界及其優化,并將其拓展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申請者模型來分析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放權。本文將規則多少作為獨立變量引入模型,通過對政府和申請者進行成本收益分析,得出信息不對稱前提下,政府為追求社會福利最大化,在提供服務、分配資源時應該如何確定各類規則的最優量。這需要在政府服務職能領域,跟隨信息和大數據時代步伐,讓信息而非申請對象“跑路”,大幅度減少和簡化過時的規則和程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政府監管職能領域,根據外部性范圍和強弱采取針對性有加有減的監管措施,促進社會總福利的帕累托改進。在政府分配有限準入資源領域,按照規則對信息的可識別度進行程序上的流程再造和深層次解構,舍棄對配置篩選過程中提供無效或過高成本信息的規則。對于中央向地方的放權,在不影響“全國一盤棋”和市場公平競爭的同時,遵循效率優先原則,把因地制宜的規則制定權下放給地方。通過合理精準的簡政放權,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發文機構: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武漢大學董輔礽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 東南大學國家發展與政策研究院
關鍵詞:簡政放權委托代理理論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streamlining administration and delegating powerprincipal-agent theory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modernization of goverance capacity
分類號: F120[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