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嬋,賀小剛,李征宇
摘要:很多學者從個體特質與外部環境的角度探討農民創業行為,而實際上農民的創業選擇深受家庭因素的影響,家庭結構如何影響到農民的創業選擇,這是一個仍未受到廣泛關注的重要研究問題。本文基于家庭資本理論將家庭結構分為社會精英家庭與人力殘缺家庭,并使用上海財經大學2016年“中國千村調查”的數據,就兩種類型的家庭結構與農民創業活動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結論:(1)農民的社會精英家庭背景,如有家庭成員擔任村干部、擁有黨員身份、或者是村里公認的德高望重者,將顯著提高其選擇創業活動的可能性;而人力殘缺家庭,即家庭結構穩定性受到破壞的家庭,如父母離異、兄弟姐妹殘疾、老人或子女殘疾等,將顯著降低其選擇創業活動的概率。(2)社會精英家庭的農民創業主要是機會驅動、尋求更大獨立或成就一番事業,即典型的機會型創業;而人力殘缺家庭的農民雖然不傾向于創業,但一旦選擇創業則主要是出于生存或改善現狀考慮,即典型的生存型創業。(3)家庭結構對農民創業行為的影響作用還受到區域關系文化的制約,這主要表現在,地處強關系文化區域的社會精英家庭將更大程度地提高其家庭成員從事創業活動的可能性。本文深入剖析了經濟轉型時期中國農民創業行為的內在決定性機理,有助于探索激勵農民創業行為的家庭因素及其作用機制,對推進農民創業理論范式新發展具有一定的意義。
發文機構:上海財經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關鍵詞:創業農民社會精英家庭人力殘缺家庭entrepreneurshippeasantselite familiesdisintegration families
分類號: F126[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