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靈多,陸毅
摘要: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妥善處置僵尸企業過程中,謹防新僵尸企業形成與處置現有僵尸企業同等重要。本文基于1998—2007年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城市統計年鑒數據與城市最低工資數據,利用2004年中國《最低工資規定》頒布這一準自然實驗,構建雙重差分模型探討最低工資標準對新僵尸企業形成的影響。研究表明,樣本期內僵尸企業平均占比為13.92%;不同行業及不同所有制樣本的僵尸企業占比存在明顯差異;最低工資標準顯著抑制了新僵尸企業的形成,且結果十分穩健。最低工資標準促使企業精簡雇傭人員實現內部結構調整,提高企業生產率、利潤率并降低企業負債率,從而抑制僵尸企業的形成;最低工資標準對異質企業新僵尸企業的形成具有不同影響,更大程度作用于勞動密集型行業企業及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此外,最低工資標準還有利于對現有僵尸企業的妥善處置。政府應更多運用市場機制處置僵尸企業并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推動中國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最低工資標準僵尸企業處置內部結構調整雙重差分模型minimum wage standardzombie firms disposalinternal structure adjustmentdifference-indifference model
分類號: F270[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