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業經濟 · 2017年第1期98-116,共19頁

    中國轉型期的食品安全治理——基于行為法經濟學的分析

    作者:劉瑞明,段雨瑋,黃維喬

    摘要:近年來,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事故令人擔憂。為什么在政府采取了多種手段進行治理后,食品行業的假冒偽劣產品仍然層出不窮?本文在更為貼近現實的行為法經濟學分析框架下研究發現:企業的“短視認知偏差”會放大“造假沖動”,使得企業生產更多的假冒偽劣產品,而且企業的造假行為具有“自我強化效應”和“互動傳染效應”,這些效應在不完善的制度環境中被進一步放大,形成“行業危機”。這更好地擬合了現實情況,有效彌補了新古典模型的分析缺陷。在行為法經濟學視角下,即使不改變其他的制度,僅僅改變監管資源的分配,就可以取得更好的短期效果。針對企業的“短視認知偏差”,通過設置“黑名單”和“累犯重罰”制度。重點監控“領隊企業”、公司治理結構差的企業以及造假成本較低的行業等措施可以有效“鎖定”企業的造假動機。短期治理措施和長期的制度調整之間具有“交叉加強效應”,可以通過“多管齊下”的方式起到更好的治理效果。因此,應當采取短期治理措施和長期治理戰略搭配,“長短兼顧、協同治理”的手段。本文的研究修正和彌補了傳統分析中的不足,對當前食品安全治理和未來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與完善具有重要啟示。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 美國西密歇根大學Timothy Light中國研究中心

    關鍵詞:食品安全造假行為短視認知偏差鎖定效應行為法經濟學food safetyfraud behaviorcognitive biaslocking effect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分類號: F123[經濟管理—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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