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業經濟 · 2016年第4期75-92,共18頁

    基于價格領導制的默契合謀與反壟斷規制——來自中國白酒市場的證據

    作者:劉豐波,吳緒亮

    摘要:價格領導制可以促進企業間信息交流,降低協調定價的不確定性,增強價格領導者維持合謀的激勵,從而提高合謀穩定性。本文使用2005—2012年中國白酒市場月、季度數據,判斷白酒企業之間是否存在價格領導制,識別其價格領導者,分析價格領導制是否提高了企業利潤水平。結果表明,市場需求和成本變化只能部分解釋白酒提價,中國白酒市場很可能存在以價格領導制為特征的默契合謀,白酒企業的提價決策深受對手提價行為的影響,且隨著距離上次提價時間的推移,企業的提價激勵越來越強。進一步研究顯示,中國白酒市場存在穩定的價格領導者,且呈鏈式關系,另外價格領導制明顯提升了白酒企業利潤水平,說明中國白酒市場的價格領導制為主導企業式或合謀式價格領導制。這些發現在經驗上從縱向差異產品角度支持了價格領導制會便利默契合謀的主流觀點。本文的研究建議反壟斷執法機構留心企業的序貫提價行為,以該跡象啟動調查,審慎分析該行為是否構成反壟斷意義的協同行為。

    發文機構:福建農林大學管理學院 東北財經大學產業組織與企業組織研究中心

    關鍵詞:價格領導制價格領導者默契合謀白酒市場price leadershipprice leadertacit collusionliquor market

    分類號: F262[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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