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鳳蓮,王志強
摘要:作為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素,獨立董事制度能否降低以及如何降低委托一代理成本一直是理論界研究的焦點。現有獨立董事治理效應的研究文獻忽視了獨立董事異質性對治理效應的影響.本文研究獨立董事個人社會資本對公司代理成本的影響。以2006--2013年滬深上市公司為樣本,基于委托一代理理論和社會資本嵌入性,從橫向、縱向和社會聲譽三個維度構建綜合指標體系衡量獨立董事個人社會資本.研究獨立董事社會資本對公司委托一代理問題的影響。研究表明:獨立董事社會資本越豐富,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第一類委托一代理成本以及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第二類委托一代理成本越低:在法律保護環境比較薄弱的地區或地區信任水平偏低時,獨立董事社會資本在降低公司委托一代理成本方面的治理效應更為顯著,發揮了正向的替代效應。在中國不同省份法律與信任水平存在差異的背景下.本文運用社會資本理論剖析獨立董事制度的政策與治理效應.拓寬了公司治理的分析視角。
發文機構:南京審計大學會計學院 廈門大學管理學院
關鍵詞:獨立董事社會資本代理成本法律信任independent directorssocial capitalagency costslawtrust
分類號: F275[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